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JX[GK]202400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手术室、ICU仪器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手术室、ICU仪器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JX[GK]2024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手术室、ICU仪器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采购包1(手术室、ICU仪器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171,776.00元
投标保证金: 1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本项目涉及医疗器械部分,投标人自行提供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应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符合以下标准:①提供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提供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分包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承担主体,格式详见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3)(1)本项目涉及装饰工程施工部分,投标人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施工的,安装方应当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分包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承担主体,格式详见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产品的(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除本项目已经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5 至 2024-08-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陈工0591-63069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联系方式:陈雯、符惠琴、叶弘、刘忠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符惠琴、叶弘、刘忠
电话:0591-875557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